獎懲等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13年度,26號
TPBA,113,訴,26,20250414,1

1/1頁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五庭
113年度訴字第26號
原 告 林 文

訴訟代理人 劉緒倫 律師
蘇意淨 律師
被 告 中央造幣廠
代 表 人 葉牧青(廠長
訴訟代理人 林俊吉 律師
複代理 人 王歧正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獎懲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4 日
法 官 蔡如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4 日
書記官 陳湘文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