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民事),嘉小調字,114年度,331號
CYEV,114,嘉小調,331,20250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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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小調字第331號

聲 請 人 張芸綺
相 對 人 張芷瑜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小調字第331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10日上午10時5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
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游鵬
盧文堂
侯錦英
蘇杰鳴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張芸綺
相 對 人 張芷瑜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4年5月25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36,000元
整。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張芸綺
相 對 人 張芷瑜
調 解 委 員 游鵬
盧文堂
侯錦英
蘇杰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0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0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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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