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8010號
債 權 人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法定代理人 歐建慧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一心國際科技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債務人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債務人一心國
際科技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暨其法定代理
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㈡陳報債權人之法定代理人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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