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派檢查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字,113年度,65號
TCDV,113,司,65,20250310,2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字第65號
抗 告 人 全豐冷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秋萍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新榮金投資有限公司間聲請選派檢查人事件
,抗告人對於民國114年2月7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應徵收裁判
費新臺幣1,500元,此費用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收受
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即駁回抗告,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吳金玫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唐振鐙

1/1頁


參考資料
全豐冷凍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新榮金投資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