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金訴字第4581號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林宏吉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44905號)及移送併辦(114年度偵字第6844號),並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刑事第十八庭 法 官 簡志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品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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