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14年度,844號
PCDM,114,簡,844,20250319,1

1/1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簡字第844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丁志中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4年度
偵緝字第87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丁志中幫助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事實:丁志中為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申登人,能預見
一般人無故取得他人之電信門號,常與財產犯罪密切相關,
仍基於幫助他人向不特定人詐欺得利之不確定故意,將上開
門號借與黃阿魚(所涉詐欺部分,另案偵辦)使用,使黃阿
魚持之向星城online遊戲網站註冊Mollokox遊戲帳號,透過
星城online遊戲網站之小豬出任務APP,向呂佳鴻佯稱:願
代為繳付電話費以換取遊戲幣云云,呂佳鴻誤信為真,同意
以206萬9460星幣換取代為繳付附表所示電話費,惟該人取
得星幣後即向電信公司要求刷退。嗣呂佳鴻發覺受騙,報警
處理,經警循線查知上情。
二、證據:上揭事實,業據被告於偵查中坦承有將上開門號提供
黃阿魚乙節不諱,核與告訴人呂佳鴻於警詢時之指述情節相
符,並有遊戲點數交易明細、上開遊戲帳號及行動電話門號
0000000000號之開戶資料在卷可稽,被告犯行堪予認定。
三、按刑法第339 條第1 項、第2 項分別規定詐欺取財罪及詐欺
得利罪,前者之行為客體係指財物,後者則指取得債權、免
除債務、延期履行債務或提供勞務等財物以外之財產上不法
利益(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3534號判決意旨參照)。查
黃阿魚佯以代繳電話費換取遊戲幣,遊戲幣並非現實可見之
有形體財物,而係供人於手機或電腦上玩樂使用,揆諸前揭
說明,自應論以詐欺得利罪。又按刑法上之幫助犯,係以幫
助之意思,對於正犯資以助力,而未參與實施構成要件之行
為者而言。被告提供上開行動電話門號使黃阿魚遂行詐欺得
利之犯行,惟被告單純提供行動電話門號供人使用之行為,
並不等同於向被害人施以欺罔之詐術行為,且亦無證據證明
被告有參與詐欺得利犯行之構成要件行為,是被告所為應僅
止於幫助。是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第3
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聲請意旨認被告所為係犯幫助詐
欺取財罪,容有誤會,應予更正)。又被告係基於幫助之意
思,參與詐欺得利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為幫助犯,爰
依刑法第30條第2項之規定,按正犯之刑減輕之。爰審酌被
告雖未實際參與詐欺得利犯行,但提供行動電話門號供他人
非法使用,不僅造成執法機關不易查緝犯罪行為人,危害社
會治安,助長社會犯罪風氣,更造成被害人求償上之困難,
所為實非可取,兼衡其素行、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犯罪之
動機、目的、手段,告訴人所受之損害程度,以及犯後態度
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 標準,以資懲儆。另被告於偵查中供稱沒有獲得報酬等語( 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緝字第876號偵查卷第43頁 ),本院復查無積極證據可資證明被告有因實行本件犯罪而 獲利,無從認為被告有犯罪所得,自無庸宣告沒收或追徵。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逕以簡易判決處 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9  日         刑事第二十八庭 法 官 徐子涵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陳玟蒨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0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編號 代繳門號 時間 費用(新台幣) 兌現之星幣數 1 0000000000 111年11月20日18時23分 999元 60000 2 0000000000 111年11月22日11時12分 9267元 580000 3 0000000000 111年11月25日12時41分 599元 36000 4 0000000000 111年11月29日2時55分 2906元 180000   5 (聲請書漏載) 0000000000 111年12月14日5時31分 1008元 65000 6 0000000000 111年12月14日18時38分 4632元 300000 7 0000000000 111年12月19日20時29分 599元 35940 8 0000000000 111年12月26日14時8分 13542元 812520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