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審交簡字,114年度,65號
SLDM,114,審交簡,65,20250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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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審交簡字第65號
公 訴 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許金鎰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 年度偵字第
24498 號),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爰不經
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許金鎰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部分補充「許金鎰於肇事
後,於有偵查犯罪權限之機關未發覺犯罪前,主動撥打電話
報警處理,進而接受裁判」;證據部分補充「被告許金鎰
本院之自白」外,均引用如附件起訴書之記載。
二、核被告許金鎰所為,係犯刑法第284 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
又被告於肇事後即撥打電話報警處理,進而接受本案裁判,
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情形紀錄表在
卷可稽,故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爰審酌被告
駕車疏未注意車前狀況即貿然左轉,嗣果因而肇事致告訴人
林真美受有傷害,所為實不足取,併兼衡被告雖於犯後坦承
犯行,然並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為賠償,及被告就本案事
故之過失責任高低、告訴人所受傷勢輕重等一切情狀,量處
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454 條(依刑事裁判精簡 原則,僅記載程序法條文),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 訴於本院合議庭。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7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蘇昌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林承翰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7  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附件: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3年度偵字第24498號  被   告 許金鎰 男 87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住○○市○○區○○路0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許金鎰於民國113年5月1日17時12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 00號自用小貨車,沿臺北市北投區湖底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 ,駛至湖底路18號與湖底路18號前道路梅湖公車停靠站之交 岔路口欲左轉駛入湖底路18號前道路時,本應注意車前狀況 ,而依當時情形,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及此, 貿然左轉駛入湖底路18號前道路,適有行人林真美在上揭交 岔路口之梅湖公車停靠站前等候公車,當場見狀閃避不及, 許金鎰小貨車前車頭撞上告訴人身體,林真美因而受有右腳 股骨骨折、右腳脛骨骨折、左腳遠端股骨骨折等傷害。二、案經林真美告訴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編號 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0 被告許金鎰於偵查中之自白 被告坦承於上開時、地,駕駛車輛與告訴人林真美發生車禍並致告訴人受傷之事實。 0 告訴人林真美於道路交通事故談話紀錄表之指訴、告訴代理人詹文凱律師於偵查中之指訴 全部犯罪事實。 0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一)(二)、臺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書、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交通分隊道路交通事故補充資料表、本署檢察事務官勘驗報告各1份、談話記錄表2紙、現場及監視器錄影翻拍照片共14張、監視器光碟1張 證明被告駕駛車輛於前開時,未注意車前狀況,貿然左轉,不慎與告訴人發生碰撞而涉有過失之事實。  4 臺北榮民總醫院113年5月20日診斷證明書各1份 證明告訴人因本件車禍受有如犯罪事實欄所載傷害之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3  日               檢察官 羅韋淵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書記官 林國慶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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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