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登記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13年度,221號
TPBA,113,訴,221,20250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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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3年度訴字第221號
原 告 嚴拱正




被 告 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代 表 人 曾錫雄(主任)

訴訟代理人 李美雲
范純誌
參 加 人 嚴拱達

嚴拱明

嚴明月

嚴明華

嚴明珠
上列當事人間原住民保留地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7 日
法 官 吳坤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7 日
書記官 何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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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