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小調字第126號
聲 請 人 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
法定代理人 陳正榮
代 理 人 劉乃綺
相 對 人 林豐鋊即林豐鏞之繼承人
代 理 人 黃秋貝
林豐銘即林豐鏞之繼承人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小調字第126號給付醫療費事件於中華民
國114年3月6日上午10時47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
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游鵬勝
盧文堂
侯錦英
蘇杰鳴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劉乃綺
相 對 人 林豐銘即林豐鏞之繼承人
相對人代理人 黃秋貝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林豐鋊、林豐銘二人願於繼承被繼承人林豐鏞之遺產
範圍內連帶給付聲請人新臺幣62,550元及自民國114年1月1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劉乃綺
相 對 人 林豐銘
相對人代理人 黃秋貝
調 解 委 員 游鵬勝
盧文堂
侯錦英
蘇杰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6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6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