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民事),上更一字,112年度,13號
TNHV,112,上更一,13,2025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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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更一字第13號
上 訴 人 何恒德
訴訟代理人 夏金郎律師
被上訴人 何榮華

訴訟代理人 蔡東泉律師
郁旭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余玟慧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4  日

                   書記官 方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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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