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宣告沒收違禁物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單禁沒字,114年度,137號
PCDM,114,單禁沒,137,2025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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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單禁沒字第137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柳文得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宣告沒收違
禁物(114年度執聲沒字第10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下稱新北地檢署)11
1年度偵字第59264號等被告柳文得,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案件扣得之海洛因31包、甲基安非他命21包均係違禁物
,爰依刑法第38條第1項及第40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18條第1項前段,聲請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查獲之第一級、
第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
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刑法第40條第2
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而
海洛因經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列為第一級毒
品;甲基安非他命經同條項第2款列為第二級毒品,並依同
條例第4條、第10條、第11條規定,均禁止製造、運輸、販
賣、施用、持有,均屬違禁物。
三、經查:
 ㈠員警因偵辦被告柳文得涉嫌販賣第一級毒品案件,持本院核
發之111年聲搜字1897號搜索票,於民國111年11月16日對被
告執行搜索,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物,該案經新北地檢署檢察
官以111年度偵字第59264號、112年度偵字第1770號起訴,
復經本院以112年度訴字第267號判決有罪並定應執行有期徒
刑15年,上訴後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13年度上訴字第3788號
判決撤銷科刑部分改判而確定,惟因無積極證據認定扣如附
表所示之物與被告前揭販賣毒品犯行有關,而未諭知沒收,
有上揭各該刑事判決書在卷可憑。是本件被告持有之扣案毒
品所依附之原裁判,既未將該扣案毒品諭知沒收銷燬而告確
定,檢察官據以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自屬有據。
 ㈡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米白色粉末31包經送驗後,均檢出第
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扣案如附表編號2至4所示之白色或透
明晶體經送驗後,均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等情
,有如附表各該編號「鑑定書」欄所示鑑定書各1紙在卷可
按,堪認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均為毒品害防制條例第2條
第2項第1款所列之第一級毒品,如附表編號2至4所示之物,
均為毒品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列之第二級毒品,
俱屬違禁物無訛。揆諸前開說明,聲請人就如附表所示之物
,聲請本院單獨宣告沒收銷燬,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又如附表編號1所示用以盛裝第一級毒品之包裝袋共31只,
及如附表編號2至4所示用以盛裝第二級毒品之包裝袋共21只
,均與其上殘留之毒品難以析離,且無析離之實益與必要,
亦應整體分別視為查獲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併依毒品危
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予以宣告沒收銷燬。至送
驗用罄之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既均已滅失,自無庸另為沒
收銷燬之諭知,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
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4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王筱維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陳昱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4  日附表
編號 扣案物名稱及數量 備註 鑑定書 1 第一級毒品海洛因31包(含包裝袋31只) ①米白色粉末31包(合計淨重7.01公克、驗餘淨重合計6.97公克) ②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112年1月13日調科壹字第11223000710號鑑定書(見112年度偵字第1770號卷第180頁) 2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9包(含包裝袋19只) ①白色或透明晶體19包(合計淨重7.1754公克、合計驗餘淨重7.1724公克) ②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2年2月2日北榮毒鑑字第C000000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一)(見112年度偵字第1770號卷第177頁) 3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包裝袋1只) ①白色或透明晶體1包(淨重18.3215公克、驗餘淨重18.3193公克) ②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4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包裝袋1只) ①白色或透明晶體1包(淨重0.7192公克、驗餘淨重0.7162公克) ②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12年2月2日北榮毒鑑字第C000000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二)(見112年度偵字第1770號卷第1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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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