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4年度,2023號
CHDV,114,司促,2023,2025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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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2023號
債 權 人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代 理 人 陳正欽


上列債權人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賴秋
蓮即陳巽邦之繼承人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星展(台灣)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
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陳巽邦(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除戶戶籍
謄本及繼承系統表、全體繼承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及有無拋棄
繼承之資料。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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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