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3年度,206號
CYDV,113,訴,206,2025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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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206號
原 告 田明旗
田偉秀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洪家駿律師
複代理人 林家駿律師
被 告 陳祈宏
訴訟代理人 呂維凱律師
複代理人 劉明霞律師
被 告 田季豐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4年4月15日下午4時30分,
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思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1  日
               書記官 吳佩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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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