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民字,114年度,23號
TPHM,114,附民,23,20250114,1

1/1頁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23號
原 告 陳永芳

被 告 徐嘉偉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上訴字第6681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
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
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4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廖建瑜
法 官 林呈樵
法 官 文家倩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翁伶慈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4 日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