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3年度,198號
ULDV,113,消債更,198,20250108,1

1/1頁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更字第198號
聲 請 人
即債 務 人 林必茂
代 理 人 林堯順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四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
證明到院。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
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昱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8   日
              書 記 官 王姵珺
              
附表:              
㈠補繳聲請更生程序之必要費用(郵務送達費)新臺幣(下同)1,000
元(程序終結如有餘額時退還)。
㈡聲請人應提出最近1個月內申請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含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
 冊)原本到院(勿用影本代替)。
㈢聲請人應提出最近1個月內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明細)。 
㈣聲請人陳報現為打零工為生,工作內容為搭設太陽能支架等工
作,每月收入約3萬元,每月收入約3萬元等語。請提出近3個
月內之雇主、工作地點、內容、時段、每日工作時間、每月工
日數、計薪方式、如何領薪、薪水多少?當次領或月結?並
提出雇主出具之工作證明書暨雇主之聯絡方式(勿再以聲請人
之切結書提出)。
㈤提出「聲請人本人」於郵局、銀行、農漁會、合作社等金融機
構之全部存摺(包括證券存摺、集保存摺))聲請前二年(自111
年12月26日起)完整影本(需附『完整』之存摺封面及『內頁資料』
,『非僅有餘額查詢單』,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
,若存摺影印後未清晰,請提出向金融機構申請之歷史交易明
細到院),切勿以翻拍之畫面提出於本院!
㈥提出「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投保查詢單」,並陳報
所有以「聲請人本人」為要保人、被保險人之各類個人保險(
含人壽保單及儲蓄險、投資性保單),及提出保險契約書、保
險費繳費證明、保單質借情形,並提出『由保險公司出具』該等
保單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之數額為何?若終止保險契
約可領回之金額為若干?如無個人保險亦請註明。
㈦陳報「聲請人本人」是否有領取保險金、社會補助金(如身障
補助、低收入戶補助、房租補助、兒少補助、育兒津貼、育兒
補助等)、年金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其他社會福利機構之補助?
若有,其期間及金額為何?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受補助
存摺影本(請註記款項名稱,並為清楚之標記)、補助款申請
書函等;如未領取補助款亦請分別註明之。
㈧聲請人是否有為期貨、美金、股票之投資?投資之金額為何?
 並提出投資交易明細及投資證明文件,陳報所投資之基金淨值
,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並說明目前持有之股票種類、股數及
 其現值與相關證明文件。
㈨聲請人如有上開以外之其他財產(如現金、汽機車、金銀飾品
 等),應陳報財產清單並提出財產證明(如汽機車行照影本)、
 照片、價值證明等,如無其他財產亦請註明。
㈩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年內之財產變動狀況(含有償、無償行為
所生之變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
 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債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
 文件。
依聲請人提供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
 告-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記載「是否曾參與
前置協商:Y」、「目前狀態:毀諾」、「結案日期:102/07/
10」。聲請人應據實以下說明:
 ⒈聲請人前與債權人協商成立,每月應清償之金額若干、自何
時履行至何時?毀諾時間為何?並提出相關證明。
 ⒉協商當時起至毀諾不履行止,聲請人從事何工作?及是否有
領取任何政府補助、其他任何機構之補助或保險金?並務必
提出協商當時起至毀諾不履行止之每月實際收入證明或收入
切結書。
 ⒊係因何原因毀諾?並應提出成立之協商協議書、勞保投保資
料、非自願性離職、資遣費,或所有與聲請人所陳述上開毀
諾原因之相關資料證明,並以證明聲請人毀諾當時確『有不
可歸責於己』致履行困難之事由。
 ⒋如協商成立資料遺失或未留存請自行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申
請補發。 
補正說明「聲請人本人」「目前」每月必要支出是否依衛生福
利部公告114年臺灣省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1.2倍計算(即以1
5,515元之1.2倍即18,618元計算生活必要費用)?如否,則請
詳實說明目前之必要支出情形,並應提出實際支出之相關單據
等,以釋明支出情形及必要性。
請據實提出聲請人每月收入詳細計算表,並請列明上開每月收
 入扣除個人必要生活費用、支出後餘額之計算式。
如准本件更生聲請,聲請人之更生方案為何?       

★以上應說明事項請以條列式方式分項記載,證物則依序標示編
 號提出。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