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還地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3年度,1005號
TNDV,113,訴,1005,2025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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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005號
原 告 吳瓊如
訴訟代理人 裘佩恩律師
戴龍律師
唐世韜律師
吳祈緯律師
被 告 吳弘基
訴訟代理人 吳定國
受 告知人 吳朝選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永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書記官 陳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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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