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交簡字,114年度,41號
CHDM,114,交簡,41,2025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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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交簡字第41號
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澄河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1
4642號),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改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李澄河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
千元折算1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均引用起訴書之記載
(如附件);證據部分另補充:被告李澄河於本院審理中之
自白。
二、法官審酌被告李澄河駕駛自小貨車由路旁起駛進入車道時,
應謹慎注意該路段車行狀況,預先顯示方向燈示警,並禮讓
直行車輛先行,竟疏未注意,即貿然於該處迴轉,因而與沿
車道直行駛至之告訴人機車發生碰撞,致其倒地受傷,應負
全部過失責任,理應非難。另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惟僅
願賠償新臺幣(下同)2萬元之態度(保險公司願支付48萬
元,告訴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191萬餘元)。兼衡量被
告高職畢業之教育程度,已婚,子女皆已成年,目前從事運
送鐵管之工作,月收入約1萬元之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
,爰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 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明理 由,向本院提出上訴(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林芬芳偵查起訴,檢察官張嘉宏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梁義順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書記官 陳文俊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3年度偵字第14642號  被   告 李澄河 男 69歲(民國000000日生)            住彰化縣○○鎮○○路0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李澄河於民國112年12月25日9時31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 000號自用小貨車,於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2段東側路旁,欲 向左迴轉時,本應注意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 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始得迴轉,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 人優先通行,且依當時客觀情狀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 注意及此,即貿然於該處迴轉,適有張元柏騎乘車牌號碼00 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沿上揭中山路2段於同向後方駛至 該處,因閃煞不及而兩車發生碰撞,致張元柏受有雙側肺挫 傷、右側創傷性氣胸、左側遠端橈骨骨折、右側遠端橈骨骨 折、右尺骨遠端骨折、右手第4、5掌骨骨折、右側腎臟撕裂 傷合併出血、右側肝臟挫傷性損傷等傷害。
二、案經張元柏告訴及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
(一)被告李澄河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
(二)證人即告訴張元柏於警詢及偵查中之指訴。(三)彰化縣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道路交通事 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㈠㈡、現場與車損照片 、彰化縣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影本、監 視器影像擷取畫面、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縣區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彰化縣0000000案鑑定意見書、車 輛詳細資料報表、公路監理電子閘門系統資料、彰化縣警 察局彰化分局交通分隊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四)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秀傳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二、所犯法條: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被告於車禍 發生後,處理人員前往現場處理時在場,並當場承認為肇事 人,有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交通分隊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 自首情形紀錄表1紙附卷可憑,核與自首之要件相當,請依



刑法第62條之規定審酌刑度。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檢 察 官 林芬芳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3  日             書 記 官 蘇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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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