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智易字,112年度,7號
PTDM,112,智易,7,2025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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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智易字第7號
公 訴 人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萬吉


選任辯護人 蔡文玲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調
偵字第55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陳萬吉址設屏東縣○○鄉○○路000號1樓
金菩提生物科技實業社(下稱金菩提實業社)之負責人,並
向臺灣藝術電視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灣藝術台公司)承
租有線電視頻道播放時段播放音樂,託播節目名稱為「寶島
歌聲」,託播日期為民國110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託
播時段為8時至9時。詎被告明知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歌曲
詞曲分別係由著作財產權吉馬唱片錄音帶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吉馬公司)、真善美聲視有限公司(下稱真善美公司)
等享有著作財產權音樂著作(下稱本件音樂著作),並專
授權予告訴人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下稱亞太
音樂集管協會)享有公開播送之權利,非經亞太音樂管理協
會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公開播送,竟未經告訴人之同意
授權,基於擅自公開播送他人音樂著作之接續犯意,於附
表所示之日期及時段,擅自於臺灣藝術台之寶島歌聲節目
,以觀眾打電話點歌之方式,公開播送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
歌曲音樂著作,以此方法侵害告訴人之權利。嗣經告訴人
發覺本件音樂著作遭被告擅自使用,報警處理始查悉上情。
因認被告涉犯著作權法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播送之方法侵害
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嫌等語。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
力及於其他共犯,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定有明文。另按告訴
乃論之罪,於偵查中撤回告訴者,應為不起訴處分;如應不
起訴而起訴者,其起訴之程序即屬違背規定,法院應諭知不
受理之判決(最高法院82年度台非字第380號判決意旨參照
)。
三、經查:
 ㈠按著作權法第92條以「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
財產權罪,係以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
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
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為構成要件。被告以每月新臺幣(
下同)30萬元之對價,向洪文政經營之臺灣藝術台公司承
租有限頻道時段,由臺灣藝術台公司公開播送被告所託播之
寶島歌聲」節目,業經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所自承(見本
院卷第109頁),並有臺灣藝術台公司與金菩提實業社所簽
訂之節目託播合約書在卷可憑(見士檢偵卷第50至53頁),
是臺灣藝術台公司因被告託播節目受有利益,並實際以臺灣
藝術台公司所經營之有限頻道,公開播送被告直播之「寶島
歌聲」節目,而為公訴意旨所指被告涉犯侵害著作財產權
嫌之構成要件行為一部分,自應認本件被告與臺灣藝術台公
司及該公司負責人洪文政為共同正犯關係。
 ㈡次查,本件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認被告係觸犯著作權法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播送之方法侵害
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嫌,依同法第100條本文之規定,須告
訴乃論。茲據告訴人於偵查中已於111年1月22日具狀撤回對
洪文政之告訴,並經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
分確定,有刑事陳報(六)狀及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110年度偵字第5136號不起訴處分書在卷可憑(見士檢偵卷
第269至270、272至273頁反面),是依刑事訴訟法第239條
之規定,該撤回告訴之效力自應及於共同正犯即本件被告。
而本件經檢察官於112年8月4日提起公訴,嗣於112年8月24
日始繫屬本院,此有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112年8月22日屏檢
錦劍112調偵554字第1129034614號函之發文日期及本院收文
章戳附卷可考(見本院卷第7頁)。是本件於繫屬本院前,
告訴人即已撤回告訴,故於繫屬法院時已欠缺告訴之訴追條
件,揆諸前揭說明,本件起訴之程序應屬違背規定,應諭知
不受理之判決。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款,判決如主文。 本件經檢察官鄭央鄉提起公訴,檢察官黃莉紜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謝慧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書記官 蔡政學附表:




編號 使用歌曲 著作權人/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 播放日期、時段 告訴人之著作群力比 1 田庄姑娘 吉馬公司/亞太音樂集管協會 109年4月28日 8時至10時 100% 2 風塵淚 吉馬公司/亞太音樂集管協會 109年4月29日 8時至10時 50% 3 流浪人生 真善美公司/亞太音樂集管協會 109年9月11日 0時至10時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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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吉馬唱片錄音帶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