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豐交簡附民字第15號
原 告 陳湟昱
被 告 劉秋風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13年度豐交簡字第615號),經
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裁定移
送本院豐原簡易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
審判長法 官 楊嵎琇
法 官 曹宗鼎
法 官 林冠宇
本裁定不得抗告。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