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3年度,290號
KSDV,113,除,290,20241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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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290號
聲 請 人 歐閣精品旅館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森貴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上開支票,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2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9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5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林岷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9   日                書記官 詹立瑜附表
編號 發票人 受款人 付款人 帳號 票面金額(新臺幣) 發票日 支票號碼 1 歐閣精品旅館有限公司 簡森貴 澄豪食品有限公司 高雄銀行三多分行 101120579 2萬400元 113年2月29日 AAP056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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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歐閣精品旅館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澄豪食品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食品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