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3年度上易字第181號上 訴 人 潘建邦 八大福榮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許睿智 共 同訴訟代理人 陳崇善律師被上訴 人 公號:福德祠法定代理人 陳堅民 訴訟代理人 劉豐州律師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徐彩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書記官 王紀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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