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3年度,1910號
TPDV,113,除,1910,2024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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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910號
聲 請 人 蘇揚展(即蘇進財之繼承人)

蘇姿樺(即蘇進財之繼承人)

共 同
代 理 人 李欣柔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二、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306號公示催告。
二、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於民國113年11月22日屆滿,迄今
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吳佳樺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0  日                書記官 簡 如
附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083-EX-0485938-6 1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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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