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3年度,1806號
TPDV,113,除,1806,20241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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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806號
聲 請 人 吳則誠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12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郭思妤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書記官 謝達人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180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80581-8 1 219 002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222439-7 1 21 003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260871-8 1 24 004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283777-9 1 13 005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305305-0 1 13 006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320593-4 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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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