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派清算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字,113年度,80號
TPDV,113,司,80,20241212,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字第80號
聲 請 人 方玉琪



上列聲請人聲請解任暨選派相對人壹壹捌捌數位傳播股份有限公
司清算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前遭相對人壹壹捌捌數位傳播股
份有限公司(下稱相對人)所屬建富集團詐欺受有損害,而
為相對人之利害關係人,因相對人已經主管機關廢止登記,
相對人章程未訂定清算人,原公司負責人宋慧喬因涉嫌詐欺
已逃逸遭通緝中葉士銘則中風行動不便,經遭判處罪刑後
以信函辭去清算人職務,陳柏維行方不明,應屬公司董事不
能擔任清算人之情形,且無法依公司法第322條第1項規定選
任清算人。縱認陳柏維為清算人,然其僅為人頭,未持有股
份亦不過問公司狀況,且遲未辦理清算事務而不適任,爰依
公司法第82條、第322條第2項規定,聲請法院解任清算人陳
柏維之職務,並另行選派楊慧如律師為相對人之清算人等語

二、按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外,應行清算,
公司法第24條定有明文。次按公司之清算,以董事為清算人
。但本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股東會另選清算人時,不在此限
。不能依前項之規定定清算人時,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
請,選派清算人,同法第322條定有明文。準此,公司必於
全體董事不能擔任或公司章程未訂定或股東會未另選清算人
時,法院始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選派清算人(最高法院93
年度台上字第2396號判決、84年度台上字第2581號判決意旨
參照)。從而,公司董事如無不能執行職務之事由,即應以
董事為公司清算人,而無公司法第322條第2項規定不能依第
1項定清算人之情形,法院自不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選派
清算人(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6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
提案第15號研討結果參照)。末按股份有限公司於解散命令
生效後雖應即進行清算程序,原有董事會及董事職權因此停
止,改由清算人行之,惟經主管機關命令解散後,未另外選
任清算人,依公司法第322條第1項規定,公司在經命令解散
後,未依法選任清算人之前應由董事擔任當然清算人(最高
法院95台上字第605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經查:
(一)相對人經臺北市商業處以108年12月19日北市商二字第10832
396200號函命令解散,嗣臺北市政府以110年9月14日府產業
商字第11036442400號函廢止登記等情,有該等函文可稽,
並經本院調取相對人登記案卷核閱無訛,依法相對人應行清
算,惟相對人章程均無清算人之規定,渠等亦迄未就清算人
就任等事宜為陳報,此有本院民事紀錄科查詢表、相對人股
份公司變更登記表、董事名單及公司章程附於各該公司登記
案卷可佐,且無證據顯示股東會有另選任清算人情事,揆諸
前揭說明,應以相對人全體董事即葉士銘宋慧喬陳柏維
為清算人。
(二)聲請人雖以不適任為由,依公司法第82條聲請解任清算人陳
柏維職務云云,惟按清算人除由法院選派者外,得由股東會
決議解任;法院因監察人或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
數3%以上股份股東之聲請,得將清算人解任,公司法第323
條定有明文。由上開規定,清算人如有不適任之情形,得經
由「監察人」或「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
三以上股份股東」聲請法院解任之。又按公司法第82條前段
關於無限公司清算人解任之規定:「法院因利害關係人之聲
請,認為必要時,得將清算人解任」,然對照公司法第334
條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並無準用同法第82條關於無限公司
之清算人得由利害關係人聲請解任之規定,顯見利害關係人
並無聲請法院解任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之聲請權。而聲請人
已自承:其非相對人之股東,而以利害關係人身分依公司法
第82條聲請解任清算人陳柏維職務等語,則其聲請即與公司
法第323條、第82條之要件未符。
(三)至聲請人另稱:宋慧喬因逃逸遭通緝,葉士銘中風行動不便
,經遭判處罪刑後以信函辭去清算人職務,陳柏維行方不明
,故董事均不能擔任清算人云云。然依其所提證據,仍不足
認相對人之全體董事有客觀上不能擔任清算人之情形,自難
認有依公司法第322條第2項規定由本院選派清算人之必要。
(四)從而,聲請人依公司法第82條、第322條第2項規定,聲請解
任清算人陳柏維之職務及為相對人選派清算人,於法尚有未
合,均應予駁回。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95
條、第78條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2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劉宇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2  日                書記官 洪仕萱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