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展清算完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聲字,113年度,2071號
TCDV,113,司聲,2071,2024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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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聲字第2071號
聲 請 人 林正原



上列聲請人因聲請東宇建設有限公司展延清算完結事件,本院裁
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113年12月25日起展期至民國114年6月24日止
完結清算。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
,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前開規定,於有限公
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113條、第87條第3項分別定有明
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東宇建設有限公司之清算人,因清算事
務尚未完成,無法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聲請裁定准予展期
。經本院調閱本院113年度司聲字第1507號延展清算完結事
件卷宗,核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爰裁定如主文。三、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須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祥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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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東宇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宇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