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聲字第2021號
聲 請 人 Chew Kwang Yong (Zhou Guangrong) 周光榮
上列聲請人因聲請美閣股份有限公司延展清算完結事件,本院裁
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113年12月7日起展期至民國114年6月6日止完
結清算。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
,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又前開規定,於股份
有限公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87條第3項、第334條分別
定有明文。
二、聲請人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係美閣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
,因尚待國稅局審查清算申報,致無法於6個月內完成清算
程序,為此聲請裁定准予展期等語。
三、經本院調閱本院113年度司聲字第939號延展清算完結卷宗,
核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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