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審簡字,106年度,1363號
TPDM,106,審簡,1363,20170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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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6年度審簡字第1363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薛讚
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年度偵字第5
419號),被告於本院審理時自白犯罪(本院106年度審易字第15
94號),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薛讚犯恐嚇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如附件所示) 之記載外,另據被告於本院審理中坦承犯行,核其自白,與 起訴書所載事證相符,堪認屬實,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 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爰審酌被告於本 院審理中始坦承犯行,復審酌其犯罪動機、手段、生活狀況 、智識程度、所生危害、前科素行,以及告訴人具狀撤回告 訴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 算標準。末查,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 告,本院認被告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之宣告後,當能知所 警惕而無再犯之虞,認前開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 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併予宣告緩刑3年,用啟 自新。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 第30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74條第1項第1款、刑法施行 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 之刑。
本案經檢察官李建論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 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 法 官 朱家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林鈴芬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附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6年度偵字第5419號
被 告 薛讚 男 54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彰化縣○○鄉○○○路000號
居臺北市○○區○○○路0段00巷0弄
0號2樓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薛讚前於民國106年2月7日上午11時8分許,在臺北市中山區 長安西路與中山北路口,與王宥韋發生行車糾紛後,因薛讚 不顧王宥韋之反對逕自離開現場,王宥韋即一路跟隨至薛讚 位在臺北市○○區○○○路0段0○0號「天津自助餐」之工 作地點前,詎薛讚竟心生不滿,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意,於 同日上午11時10分許,在上開地點,手持鐵棍1支作勢毆打 王宥韋,以此方式使王宥韋因此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 。嗣經王宥韋逃離現場,並報警處理,始查悉上情。二、案經王宥韋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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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證 據 清 單 │ 待 證 事 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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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被告薛讚之供述 │訊據被告固坦承有於上開時、│
│ │ │地手持鐵棍之事實,惟於偵查│
│ │ │中矢口否認有何恐嚇危害安全│
│ │ │之犯行,辯稱:伊當時是要去│
│ │ │戳垃圾桶,因為垃圾桶滿了云│
│ │ │云,惟被告於警詢時已自承:│
│ │ │伊拿鐵條是要嚇對方,讓其趕│
│ │ │快離開,因為對方持續在店前│
│ │ │徘徊、張望,伊為了要趕送下│
│ │ │一攤便當,所以才拿出鐵條等│
│ │ │語,是被告前後之供述顯有矛│
│ │ │盾,上開所辯顯難採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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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告訴人王宥韋於警詢時│證明全部之犯罪事實。 │
│ │之指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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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翻│證明被告於上開時點,有騎乘│
│ │拍照片3張 │機車行經臺北市長安西路之事│
│ │ │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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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被告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31 日
檢 察 官 劉新耀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12 日
書 記 官 鍾向昱
附錄所犯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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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