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更字第277號
聲 請 人 吳守鎰
代 理 人 吳惠珍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補提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
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
,徵收聲請費新台幣(下同)一千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
員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其
超過部分,依實支數計算徵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條
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上開所需費用及進行更生或
清算程序之必要費用,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定期命聲請人
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得駁回更生或
清算之聲請,復為同條第3項所明定。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惟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事項到院
,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美利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 日
書 記 官 黃亭嘉
附表:
一、應於5日內預納郵務送達費5,450元,如逾期未繳,則駁回更
生之聲請。【郵務送達費部分,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
以每人10份,每份43元計算。計算式:15人×10份×43元-1,0
00元=5,450元】。又本件郵務送達費係預繳,如有不足,另
依實支數計算徵收;尚有剩餘,則退還予聲請人。
二、毀諾部分,請說明下列事項:
(一)請陳報聲請人係於何時與最大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協議內
容為何?共繳款幾期於何時毀諾?聲請人有何不可歸責於己
之事由,致履行協商條件有困難。
(二)另陳報聲請人前經協商成立時與毀諾時,聲請人平均月收入
及每月生活必要支出(含扶養)之數額分別為何?是否有所
變動?並請提出相關資料文件。
三、國稅資料部分:
請提出受扶養人(即聲請人子女、配偶)最近一個月申請之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與111、112年度綜合所得稅
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四、財產方面:
(一)請提出聲請人名下兩筆土地之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並陳報
公同共有比例(或土地價值約為何?)為何。
(二)請提出聲請人名下「所有」車輛之行車執照,並陳報各車輛
目前之二手市值為何?若無,亦請以書面陳報之。
五、收入方面:
(一)請盡量提出聲請人目前擔任太陽能工人每月收入約3萬元之
相關入帳資料。
(二)另陳報聲請人除上開收入外,是否仍有其他兼職收入?如有
,請一併陳報並提出收入證明,若無,亦請說明之。
六、補助部分:
(一)請陳報聲請人所領取育兒津貼之數額是否每月總額12,000元
(5,000元、7,000元兩筆)?領取至何時止?
(二)請陳報聲請人所領取之低收入補助每月總額為何?(依聲請
人存摺資料,每月共有6筆低收入補助入帳,3,008元有五筆
、6,825元一筆)
(三)請陳報聲請人與受扶養人(即聲請人子女)除上開補助外,
是否領取其他任何政府補助金?(如:教育補助、殘障津貼
、交通補助、失業補助)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如有,請陳
報領取之期間、數額,並提出領取補助金或福利津貼之轉帳
存摺封面暨內頁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如無,亦請書面說明
之。
七、請提出聲請人與受扶養人(即聲請人子女)於郵局、銀行、
農漁會、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含證券存摺)完整
影本(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自民國111年11月2
日起迄今之交易明細;如無法補登,仍應提供存摺封面及餘
額內頁影本)。
八、請陳報有無股票、存款或其他投資等資料並提出聲請人於各
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及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
如有股票則請一併陳報發行公司之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主營業處所在地;若無任何股票、存款或其他投資資料,
仍應以書面說明)。
九、商業保險部分:
(一)請提出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保險業通報作業資
訊系統」資料查詢結果表。
(二)請陳報聲請人有無投保任何商業保險契約(含以本人、父母
、子女為被保險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
投資性保單等),若有,請敘明保險公司名稱、地址、各保
險契約有效期限及每期保費金額、繳費時間及【現有保單價
值準備金】之金額,並提出保險契約影本、保險公司出具之
保單價值證明資料(若無保價金或解約金,亦應陳報)或其
他相關文件。如有以該等保單質借,應提出質借之金額及還
款紀錄、目前尚餘借款金額等證明文件【請自行向保險公司
申請,勿要求本院行文】。若無任何相關資料,仍應以書面
說明。
十、依法受債務人扶養之人即子女扶養費部分:
請就子女扶養費每人每月16,000元陳報扶養費數額之計算方
式。另陳報是否與配偶共同分擔?分擔數額如何計算?若未
分擔,未分擔之理由為何?
、請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年(即至113年11月2日止)財產變動
狀況(含有償、無償行為所生之變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
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債
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
、請提出更生償還計劃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