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登記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11年度,389號
KSBA,111,訴,389,20241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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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1年度訴字第389號
原 告 歐在正
被 告 高雄市三民戶政事務所

代 表 人 張安君
訴訟代理人 方明富
李冠慧
上列當事人間戶籍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 法官 曾 宏 揚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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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