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民事),上字,112年度,310號
TNHV,112,上,310,2024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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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字第310號
上 訴 人 黃容姿
訴訟代理人 陳樹村律師
王識涵律師
陳昭琦律師
被上訴人 張家榛

訴訟代理人 林瓊嘉律師
複代理人 傅鈺菁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郭貞秀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書記官 陳宣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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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