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13年度,44號
MLDM,113,訴,44,20241105,1

1/1頁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44號
113年度易字第340號
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賴貞良


選任辯護人 郭承泰律師
被 告 温智維



被 告 權懿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彭韶鈞
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
度偵字第7249號、109年度偵字第34063號、110年度偵字第5357
號、111年度偵字第7250號)及追加起訴(113年度蒞追字第4號
),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共犯涉案情節等應行調查之處
,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5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林卉聆
法 官 陳雅菡
法 官 許家赫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5 日
書記官 林怡芳

1/1頁


參考資料
權懿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