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1953號附民原告 法俐思‧伊斯巴利達夫附民被告 林茂榮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113年度金訴字第2117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孫淑玉 法 官 李俊彬 法 官 周紹武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卓博鈞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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