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3年度,29626號
TPDV,113,司票,29626,20241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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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29626號
聲 請 人 精靈汽車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興誠興業有限公司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
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興誠興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之最
新公司變更登記表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資料(記事欄勿
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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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精靈汽車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興誠興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興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