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2139號原 告 王柳蓁 訴訟代理人 謝文哲律師被 告 皇家龍邸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張裕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容忍設置管線事件,因尚有應行調查之事項,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王奕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書記官 張祐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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