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單聲沒字,113年度,97號
TCDM,113,單聲沒,97,2024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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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單聲沒字第97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琬婷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112年度偵字第4132號),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3年度執聲字第136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王琬婷因犯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中地
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4132號為緩起訴處分,於
民國112年4月24日確定,並於113年4月23日緩起訴期滿未經
撤銷;該案扣押如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保管字第365
號扣押物品清單所示之物(詳如附表),均係仿冒商標之商
品,屬專科沒收之物,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
第259條之1、商標法第98條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商標法第98條規定:「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
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為刑法沒收章之特別規定,應優先適用。次按「違禁物或專
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亦有明定
。侵害商標權之商品既屬專科沒收之物,檢察官自得依刑法
第40條第2項規定,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三、經查,被告因犯商標法第97條後段之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
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4132號為
緩起訴處分,於112年4月24日確定,至113年4月23日緩起訴
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全國刑案資料查
註表各1份在卷可憑。而該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各係侵
害如附表所示各商標權人之商標權物品,有被害人日商三麗
鷗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0月31日刑事陳報狀所附註冊號如附
表編號1至編號10所示之商標單筆詳細報表、萬國法律事務
所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告訴人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
斯有限公司、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111年7月14日刑事告訴
狀所附註冊號00000000、00000000號商標單筆詳細報表、鑑
定報告書、被害人日商連股份有限公司111年9月30日刑事陳
報狀所附註冊號00000000、00000000號商標單筆詳細報表、
萬國法律事務所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本院111年聲
搜字第000988號搜索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事警察大隊偵二隊搜索、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被告
之網路拍賣賣場網頁畫面截圖、偵二隊蒐證購買仿品相關截
圖照片、現場查獲照片、被告違反商標法扣押物品相片對照
表(見偵卷第67至103、105至108、49至54、55至57、59、1
13至116、117、31、33至45、135至153、119至125、155、1
59至163頁)在卷可稽,足認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係侵
害商標權之物品無訛。是依商標法第98條規定,不問屬於犯
人與否,均應依刑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單獨宣告沒收。從而
,聲請人本件聲請,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         刑事第十八庭 法 官 黃凡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鄭俊明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附表:
編號 仿冒品名稱 數量(件) 註冊號 商標權人 1 仿冒三麗鷗髮飾 37 00000000、00000000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2 仿冒三麗鷗耳環 34 00000000、00000000 3 仿冒三麗鷗戒指 3 00000000 4 仿冒三麗鷗貼紙 2 00000000 5 仿冒三麗鷗梳子 2 00000000 6 仿冒三麗鷗收納盒 10 00000000 7 仿冒三麗鷗包包 4 00000000 8 仿冒三麗鷗叉子 10 00000000 9 仿冒三麗鷗鍊子 6 00000000 10 仿冒佩佩豬包包 2 00000000 11 仿冒佩佩豬梳子 2(含警方購證物品1件) 00000000、00000000 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 12 仿冒佩佩豬戒指 37 13 仿冒佩佩豬鍊子 7 14 仿冒佩佩豬飾品 3 15 仿冒LINE(兔兔、熊大)髮飾 8 00000000、00000000 日商連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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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