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13年度,193號
CHDV,113,司拍,193,20241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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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拍字第193號
聲 請 人 陳如信

上列聲請人陳如信因與相對人林周玉女間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
陳如信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
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正彰化縣○○鎮○○段000地號土地之第一類土地建物登記
謄本(所有權人為林周玉女部分,含他項權利部)。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9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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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