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延清算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司司字,113年度,45號
CYDV,113,司司,45,2024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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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司字第45號
聲 請 人 蔡文俊好奇旅行社有限公司清算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展延清算完結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好奇旅行社有限公司清算完結期限得展延至民國114年5月21日。
  理 由
一、按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
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向法院聲請展期,公司
法第334條、第87條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因清算人辦理好奇旅行社有限公司之清
算程序,茲因向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為清算申報後,尚未取得
國稅局之決、清算核定通知書,未能於法定清算期間內完結
清算事宜,為此請求展延清算完結期限等語。
三、經核本件聲請人聲請展期清算之理由及相關文件,及查閱本
院113年度司司字第18號民事案卷,核無不合,爰准許聲請
人之聲請。然聲請人仍應積極進行清算程序,以符限期完結
清算之旨。
四、爰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提出 抗告,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5  日         民事第一庭  司法事務官 魯美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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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好奇旅行社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旅行社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社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