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北簡易庭(民事),北原簡字,113年度,26號
TPEV,113,北原簡,26,20241107,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北原簡字第26號
原 告 蔡靜雯
被 告 鄒瀚霖
陳星
吳凱瑞

陳韋銘(原名陳柏守


訴訟代理人 陳錠鋐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10月24日言詞辯
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伍拾萬元,及附表之利息。
訴訟費用,及自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計
算之利息,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被告如以新臺幣伍拾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
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被告鄒瀚霖陳星宇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爰依
原告之聲請,准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主張被告鄒瀚霖、被告陳星宇、被告吳凱瑞、被告陳韋
銘(原名陳柏守)基於參與犯罪組織之犯意,自民國110年7
月間某日起,加入由訴外人劉用凱及訴外人廖唯丞(暱稱「
丞」、「錢老闆」)等人所組成,以實施詐術為手段,具有
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犯罪組織,並與該詐欺集團成員間,共同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洗錢
之犯意聯絡,由吳凱瑞提供其所申設之中國信託銀行帳號00
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被告吳凱瑞帳戶)作為收取詐欺犯
罪所得之用,鄒瀚霖陳星宇負責將吳凱瑞帳戶轉售予其他
詐欺犯罪者,陳韋銘則聽從鄒瀚霖指示從事相關詐欺犯罪分
工。嗣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詐欺集團成員自鄒瀚霖陳星
宇處取得吳凱瑞帳戶帳號後,實施詐術導致被害人匯款入吳
凱瑞帳戶。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5
月28日11時許,撥打電話予原告推薦股票,再由真實姓名、
年籍不詳之詐欺集團成員以LINE暱稱「佳琪」與原告成為好
友,向原告佯稱:將資金移至中正國際平臺操作股票買賣,
即可獲利云云,致原告陷於錯誤,而依指示於110年7月29日
9時57分許,匯款新臺幣50萬元至被告吳凱瑞帳戶受有損害
等事實。而被告業經本院110年度原訴字第56號刑事判決(
下稱系爭刑事案件),以被告鄒瀚霖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5月。被告陳星宇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
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8月。被告吳凱瑞犯三人以上共同詐
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4月。被告陳韋銘犯三人以上共同
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等情,經本院依職權調取系
爭刑事案件卷宗核閱無誤(本院卷第85、93頁),被告鄒瀚
霖、陳星宇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
準備書狀做任何聲明或陳述,被告吳凱瑞抗辯其也是受害人
,被騙做人頭,有在刑事聲請調解等情(本院卷第137頁)
,而被告陳韋銘之訴訟代理人在庭陳兒子(即被告陳韋銘
才18歲高中還沒有畢業就被詐騙集團騙去利用,還被判刑2
年也有刑事上訴,我也有找原告兩次私下談,這些被害人的
錢都有扣住,我可以補貼利息。如果和解的話,我願意給付
5萬元等情(本院卷第137頁),均未見證據以實其說,不足
以為有利被告之認定,本院審酌卷內證據,足認原告之主張
為真實。
二、從而,被告為詐欺集團一員,原告遭詐騙50萬元,即應返還
原告。故原告訴請被告給付原告50萬元,及自本件起訴狀繕
本送達之翌日即111年8月16日(本院111年度原附民字第11
號卷)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
由,應予准許。
三、查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假執行,然按就民事訴訟法第
427條第1項至第4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
,法院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3
款定有明文,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告
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依上開規定,係法院職權宣告
假執行,原告假執行之聲請至多僅促使法院為職權之發動,
予以駁回。
四、本件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由合議庭裁定移送民事庭之事件
  ,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2 項之規定,免納裁判費,目前
  亦無其他訴訟費用支出,本無確定訴訟費用額必要。惟仍爰
  依民事訴訟法第87條第1 項之規定,諭知訴訟費用之負擔,
  以備將來如有訴訟費用發生時,得確定其負擔,併此敘明。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7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趙子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須以違背法令為理由,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
庭提出上訴狀(應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
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7  日
                 書記官 陳怡安
附表:
計息本金 (新臺幣) 利息請求期間 (民國) 年息 (%) 50萬元 111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5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