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13年度,69號
KSBA,113,訴,69,2024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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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3年度訴字第69號
原 告 吳婉莉
訴訟代理人 魏光玄 律師
被 告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澎湖縣榮民服務處

代 表 人 余熙明
訴訟代理人 劉昱明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懲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2  日 法官 曾 宏 揚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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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