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更字第432號
聲請人 杜秀雯 住○○市○○區○○里○○0號之6
代理人 蔡佳渝律師
上列聲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正如理由二所示之資料及證明到院,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聲請人應補正之資料及證明:
(一)應提出聲請人之母「杜○○」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 略)。
(二)提出臺南市○○區○○段000○000○000地號、本淵段704、704- 1地號、青砂段1101、1101-1、1101-2、1101-3、1101-4 地號土地第一類登記謄本;上開土地如係聲請人繼承而來 ,應提出繼承系統表,並陳報聲請人之應繼分。(三)聲請人目前是否仍任職於○○科技有限公司?如是,目前每 月收入(報酬)為何?應提出工作單位開立「最近六個月 」之薪資單、薪資袋(需附有工作單位章及負責人職章) 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書(應記載收入為多 少)、收入切結書】。目前如無工作,是否有其他收入? (如:打零工或租金收益)如是,應說明工作收入情形, 並提出證明文件。
(四)應說明是否有從事直銷或有其他未登載於綜合所得稅各類 所得資料清單之兼職收入兼職工作?如是,應說明工作內 容為何?於何處工作?受雇於何人?雇主(或工頭)連絡 方式?每日薪資多少?每月約可領得工資多少?並提出相 關薪資證明。
(五)如有其他財產收入如人壽保險單、投資型保險單、儲蓄型 保險單、基金、股票等其他財產收入,應一併為陳明其種 類及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金額,並提出保險契約影本或 其他相關文件影本。如有以該等保單質借,應提出質借之 金額及還款紀錄、目前尚餘借款金額等證明文件【請自行 向保險公司申請,勿要求本院行文】。若無任何相關資料 ,仍應以書面說明,並提出【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
公會「保險業通報作業資訊系統」資料查詢結果表】。(六)聲請狀陳報每月須支付母親杜○○扶養費4,500元,且扶養 義務人為3人。應提出全部扶養義務人之最新戶籍謄本( 記事欄勿省略)及家族系統表以供查證。 (七)應說明「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是否有領取政府發給之 保險金、社會津貼、中低收入戶補助等各項政府補助、其 他任何機構之補助或保險金?若有,應說明其期間及金額 ,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補助款申 請書函等)。
三、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正,如逾期未補正, 則駁回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1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消債法庭
法 官 王 獻 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1 日 書記官 李 雅 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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