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3年度,3909號
TPDV,113,訴,3909,2024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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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3909號
原 告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訴訟代理人 黃琬瑜
被 告 曾文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3年11月12日上午9時55分在
本院簡易庭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潘英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1  日
                書記官 李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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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