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易字,113年度,978號
TPDM,113,易,978,2024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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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易字第978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羅文泰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13年度調
院偵字第1558號),本院認不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113年度簡
字第2741號),改由本院依通常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羅文泰無罪。
  理 由
一、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意旨略以:被告羅文泰於民國112年10月2
1日14時44分許,在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臺科大體育
館」籃球場內,基於傷害之未必故意,於告訴人許正萬帶球
進攻時,為阻擋告訴人,以肘部撞擊許正萬鼻樑,致告訴人
受有鼻骨骨折之傷害,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
罪等語。公訴人並於本院審理時主張被告上開行為亦可能構
成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
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意旨所提出之證據:告訴人於警詢及偵查
時之供述、證人彭苡軒於偵查中之證述、國立臺灣大學附設
醫院診斷證明書、監視器影像截圖照片。
三、被告之辯解:該日其與告訴人進行籃球戰術演練,其完全按
照籃球規則進行防守,並沒有傷害告訴人之意圖。況案發前
其與告訴人不相識,並無傷害告訴人之動機等語。
四、本院之判斷:
(一)被告於上揭時、地與告訴人進行籃球戰術演練時,與告訴
人發生碰撞,告訴人就醫後經診斷受有鼻骨骨折之傷害等
情,為被告所不否認(見本院卷第23頁),並有告訴人於
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以及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診斷證明
書、監視器影像截圖照片等證在卷,此部分事實固堪認定

(二)告訴人於警詢時證稱該日是社團活動非正式比賽,其為進
攻方,被告為防守方,正常應是腳蹲低防守,但被告加大
力道以手肘對其臉部撞擊,固其認為被告故意傷害其等語
(見偵字卷第12頁)。再於偵查時證稱其該日進攻時,接
隊友的傳球,其準備要有動作就一陣黑並開始流鼻血。
其只有看到被告衝過來,也沒有看到被告如何防守,亦沒
注意到被告的姿勢。其在警詢中稱被告以手肘防守係因當
下被告從右邊衝過來,其頭還沒轉過去,就有一手肘很尖
的力量衝向其,所以其覺得是手肘等語(見調院偵字卷第
49至50頁)。由上可知,雖告訴人於警詢時證稱被告於防
守時以手肘撞擊其臉部,但復於偵查時改稱被告衝過來,
且被告以何姿勢防守沒有看清楚,因其力量較尖而判斷為
手肘等語,是告訴人之證詞難謂無前後不一之瑕疵,則被
告是否確實有於防守時故意以手肘撞擊告訴人,已有可疑

(三)被告於警詢、偵查及本院審理時均堅稱其於告訴人進攻時
僅有上下防守,並無往前衝、出手肘的動作,是告訴人衝
向其等語(見偵字卷第8頁、調院偵字卷第22頁、本院卷
第23頁)。此亦核與證人即案發當日與被告即告訴人一同
練球之彭苡瑄於偵查中證稱當時被告是防守方,進行模擬
演練進攻兼防守的戰術,告訴人帶球切進禁區並往人推擠
,正常的防守會舉手以及包夾,被告單純舉起雙手,接下
來就看到中場暫停了;被告沒有蓋火鍋、拐手的動作,最
後其看到被告手舉高等語(見調院偵字卷第40頁),所述
較為一致。則被告辯稱其當日僅以合乎籃球規則之動作對
告訴人進行防守乙節,亦非全然無據。
(四)另佐以籃球運動為社會上常見之正常活動,而運動本存在
一定風險,籃球運動相較其他運動在肢體接觸、碰撞上更
是頻繁、激烈。告訴人於本案持球進攻,被告則進行防守
,以雙手高舉阻止告訴人進攻,雙方一攻一守間,於如此
瞬間、快速變化之情勢下,衡情難以避免與告訴人發生任
何肢體接觸。既然卷內並無證據可以佐證被告有聲請簡易
判決處刑意旨所主張之故意以手肘撞擊告訴人之情形,且
被告以合乎籃球規則之行進行防守,於此,即難認被告有
何故意傷害告訴人,或有何應注意並能注意,而未注意之
過失。
五、綜上所述,本案依公訴意旨所提出之證據及主張,不足使本
院認定被告有傷害或過失傷害之犯行達於無所懷疑,而得確
信為真實之程度。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
有何公訴意旨所指之犯行,自應為被告無罪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本案由檢察官謝奇孟提起公訴,經檢察官林黛利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31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 法 官 陳乃翊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



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鄭如意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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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