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字第640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彭麗靜選任辯護人 張耕豪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調院偵字第5247號),並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告訴人於辯論終結後已全數撤回告訴,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蕭淳尹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乃瑄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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