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易字,113年度,640號
TPDM,113,易,640,2024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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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字第64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彭麗靜


選任辯護人 張耕豪律師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調院偵
字第5247號),並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告訴人於辯論終結
後已全數撤回告訴,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蕭淳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乃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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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