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促字第30940號債 權 人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代 理 人 陳正欽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陳麗清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確認本件是否請求利息?若是,請求利息為何?二、特此裁定。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附註: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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