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12年度,2035號
PCDM,112,附民,2035,20241021,1

1/1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2035號
原 告 林郁珠
被 告 汪政偉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1365
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
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
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1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彭全曄

法 官 吳昱農

法 官 劉思吟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家偉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1 日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