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雄補字第2220號
原 告 楊濟襄
被 告 皇家聯合控股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人 方耀慶
上列原告與被告皇家聯合控股有限公司等間返還投資款等事件事
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25
0,000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65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
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向本庭,逾
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5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張茹棻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黃振祐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