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交易字第34號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許松輝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被告許松輝與告訴人陳德惠已成立調解,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1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陳力揚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1 日 書記官 吳采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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