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3年度,348號
TNDV,113,消債更,348,20240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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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更字第348號
聲請人 許正義 住○○市○○區○○路000號

代理人 蘇暉律師
上列聲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正如理由二所示之資料及證明到院,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聲請人應補正之資料及證明:
(一)按「債權人清冊,應表明下列事項:一、債權人之姓名或 名稱及地址,各債權之數額、原因及種類。二、有擔保權 或優先權之財產及其權利行使後不能受滿足清償之債權數 額。三、自用住宅借款債權」。聲請人應提出填載完成之 債權人清冊【相關書狀範例請至司法院網站-便民服務-書 狀範例-債務清理下載】。
(二)應說明是否有從事直銷或有其他未登載於綜合所得稅各類 所得資料清單之兼職收入兼職工作?如是,應說明工作收 入情形,即使為臨時工亦應詳加說明工作內容為何?於何 處工作?受雇於何人?雇主(或工頭)連絡方式?每日薪 資為為何?每月約可領得工資為何?並提出相關薪資證明 。
(三)如有其他財產收入如人壽保險單、投資型保險單、儲蓄型 保險單、基金、股票等其他財產收入,應一併為陳明其種 類及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金額,並提出保險契約影本或 其他相關文件影本。如有以該等保單質借,應提出質借之 金額及還款紀錄、目前尚餘借款金額等證明文件【請自行 向保險公司申請,勿要求本院行文】。若無任何相關資料 ,仍應以書面說明,並提出【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 公會「保險業通報作業資訊系統」資料查詢結果表】。(四)聲請狀陳報每月須支付母親許蔡○○扶養費4,400元,且扶 養義務人為3人,應提出全部扶養義務人之最新戶籍謄本 (記事欄勿省略)及家族系統表以供查證。 
(五)應說明「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是否有領取政府發給之 保險金、社會津貼、中低收入戶補助等各項政府補助、其 他任何機構之補助或保險金?若有,應說明其期間及金額



,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補助款申 請書函等)。      
三、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正,如逾期未補正, 則駁回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8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消債法庭
法 官 王 獻 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8  日 書記官 李 雅 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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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