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3年度,1389號
TPDV,113,除,1389,20240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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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389號
聲 請 人 蕭世文(即蕭輔長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778號公示催 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8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30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林芳華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郭家亘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1389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069NX0000000-0 1 500 2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085NX0000000-0 1 466 3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086NX0000000-0 1 466 4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089NX0000000-0 1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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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