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3年度,28478號
TCDV,113,司促,28478,202409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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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28478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債 務 人 戴振家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捌拾陸萬壹仟陸佰壹拾貳元,
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
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一)債務人戴振家於民國110年02
月03日向債權人借款987,979元,約定自民國110年02月03日
起至民國117年02月03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
分之11.03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
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
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
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
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
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9月20日止累計609,851元正未
給付,其中595,501元為本金;14,237元為利息;113元為依
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
,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1)所示之利息。(二)債務人戴振
家於民國110年02月03日向債權人借款180,000元,約定自民
國110年02月03日起至民國117年02月03日止按月清償本息,
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5.72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
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
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
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
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
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9月20日止累
計119,663元正未給付,其中115,378元為本金;3,931元為
利息;354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
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2)所示之利息
。(三)債務人戴振家於民國109年04月30日向債權人借款200
,000元,約定自民國109年04月30日起至民國116年04月30日
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5.72採機動利率計
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
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
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
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
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
3年09月20日止累計107,001元正未給付,其中104,360元為
本金;2,341元為利息;30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
,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
003)所示之利息。(四)債務人戴振家於民國108年03月29日
向債權人借款80,000元,約定自民國108年03月29日起至民
國115年03月29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0.
72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
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
「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
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
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
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9月20日止累計25,097元正未給付,其
中24,500元為本金;382元為利息;215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
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
附表編號:(004)所示之利息。(五)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
之金額債務,而所請求之標的,茲為求清償之簡速,以免判
決程序之繁雜起見,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八條之規定,狀
請 鈞院依督促程序迅賜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實為法便。
釋明文件:小額信貸借據、約定條款、帳務明細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世鵬
附註:
一、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
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二、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
行聲請。
附表
113年度司促字第028478號
利息:
本金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利息截止日 利息計算方式 001 新臺幣 595501元 戴振家 自民國113年09月21日 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11.03%計算之利息 002 新臺幣 115378元 戴振家 自民國113年09月21日 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15.72%計算之利息 003 新臺幣 104360元 戴振家 自民國113年09月21日 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15.72%計算之利息 004 新臺幣 24500元 戴振家 自民國113年09月21日 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10.72%計算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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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